我院采取措施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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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近日,我院修订完善了《济南市中心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并强化制度保证,建立责任体系。 “投诉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了医患之间沟通,缩短了与患者的距离,赢得了患者及家属的称赞。 一是、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和医疗服务区域,落实投诉处理责任制。明确了患者投诉及住院患者投诉受理部门,强化了客户服务热线的职能。规范后的投诉受理部门,在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和完善投诉处理流程中实行“一站式服务”,包括接待投诉;与患者、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沟通协调;调查核实投诉方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释和解决。在相互尊重与理解中结束“不愉快”,在沟通交流中化解医患矛盾,避免激化。 二是、全方位落实“首诉负责制”,从根本上防止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投诉处理中的相互推诿是导致医患矛盾升级激化的常见原因。新的“投诉管理办法”规范了医院各部门受理投诉的程序,能够处理的问题应当场协调解决。无法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首诉”接待人员联系投诉受理部门进行衔接,并有专人引领投诉方到投诉受理部门解决问题;对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个科室,需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共同商讨解决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寻找共识,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避免把小矛盾变成大冲突。 三是、建立科室投诉处理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处理反应机制。科室主任是负责投诉处理的主要责任人,主动配合投诉受理部门及时展开对“被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让患者感受到在医院得到尊重,医务人员有诚意理解患者的心情,用行动关心患者提出的问题,彼此以真诚化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在和谐中求发展。 四是、建立持续质量改进体系,把投诉管理纳入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院领导重视,“一把手”工作前移靠上抓是医院持续质量改进的“助推器”。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马效恩同志多次参加投诉处理协调会议,深入调研投诉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投诉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投诉处理办公例会,总结投诉处理结果、分析归纳投诉产生原因,查找医疗服务中的不足,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规范服务行为。“投诉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通过对典型案例及共性问题的分析点评,医院及时优化了“门诊退药流程”,按需调整医疗布局,改善医疗环境,方便患者就医,努力营造患者满意的医疗服务氛围。 五是、坚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医院对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责任心问题”引发的投诉实行“有诉必罚”,追究相关科(处)室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实施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目的是通过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员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人人从自我做起,齐心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把提升医院社会形象作为全院职工共同的工作目标。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