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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
时间:2022-09-02 作者:医疗质量管理部 发布人:linan 点击量:0

复印地点:济南市中心医院3号楼2楼病案管理科

导引路线: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患者及其家属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结果和健康码、患者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来到医院复印窗口病案室复印人员窗口接待、审核,据患者要求复印完后让其签字并缴纳复印费。

 收费说明: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含A4、B5纸)0.5元
病历复印包括网上邮寄和来院现场复印两种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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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4031/2020-0016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发日期:

2020-08-2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

发布日期:2020-07-24  15:12

浏览次数: 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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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驻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含A4、B5纸)0.5元,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二、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