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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展2024-2025年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6 作者:医学教育部 发布人:唐蕾 点击量:0


为保障医师能根据需要及时接收培训考核,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医师执业注册和执业范围变更等工作,方便培训对象就近选择培训机构,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8号)要求,现对我院承接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培训对象

(一)在济南市(不含省部属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定考不合格者;

(二)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未注册者;

(三)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执业的;

(五)在我省已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但未取得拟变更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条件的。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一)前项第1-4类人员参加半年培训,培训时间可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重叠,考核合格后申请注册。

(二)前项第5类人员参加2年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变更注册。

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类型及申请事项,参照国家有关培训大纲的要求设置培训项目,制定具体培训方案。

三、培训机构和考核方式

济南市中心医院作为临床类、口腔类、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定点培训机构,需进行公共卫生实践的,由培训机构协调安排相应的疾病控制机构进行实践。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在培训对象申请注册或变更注册范围审批表中填写考核意见,作为是否可以继续注册或变更注册范围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对象由注册医疗机构组织或自行提交培训申请。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每年6月、12月受理培训申请,次月开始正式培训,如遇特殊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理时间及培训起始时间。

(二)本期报名时间2024121-12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培训学员培训为全脱产性质,不接收半脱产学员,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各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严格考勤,按照培训大纲要求,按时参加理论培训、临床业务学习,完成培训任务。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省卫健委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及考核,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五)培训机构地址: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心院区)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05号,9号楼431办公室 

电话:0531-55865249

电子邮箱:jnszxyyyxjyb@jn.shandong.cn

 

 

附件_1山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docx

 

 

 

济南市中心医院

20204年11月26日